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把清醒的話
留給最愛的人,
尊嚴留給未來的自己

嘉樂家醫診所陪您和家人,趁著還能好好說話的時候,一起把心裡的醫療意願說清楚、寫下來。這不是在準備告別,而是提早替最愛的人,做一個不需要他們猜測的決定。

高雄市鼓山區 完整安寧緩和團隊 提供居家安寧照護
您的 意願

一份,先寫給自己與家人的禮物

在走進診間、正式諮商之前,建議您和家人先找個安靜的時刻,聊聊心裡真正的答案——

若有一天我說不出口

誰最了解我的心?我希望由誰,代替我向醫療團隊說出我的意願。

關於「舒服」這件事

我心目中的安適,是靠機器維持每一口呼吸,還是能夠平靜、自然地呼吸?

關於進食與管路

如果身體已經無法好好進食,我能接受長期鼻胃管嗎?還是更希望保有身體最後的完整?

關於最後的陪伴

最後這段路,我想在醫院,還是在那個充滿回憶、有家人氣味的家?

什麼時候,這份決定才會被啟動?

法律明訂了五種生命處境。唯有經過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與緩和醫療團隊共同確認後,診所才會依照您簽署的意願行事。點開每一項,看看它實際代表什麼。

01 情境一

末期病人

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不可治癒,且有醫學證據顯示近期內死亡已不可避免,包含癌症末期,或腦、心、肺、肝、腎等重要器官衰竭。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3條第2款、病主法施行細則第10條
02 情境二

不可逆轉之昏迷

因腦部病變造成持續性重度昏迷:外傷所致者意識超過6個月無恢復跡象;非外傷所致(如腦部缺氧)者超過3個月無恢復跡象;或有明確醫學證據確診腦部嚴重受傷、極難恢復意識。

依病主法施行細則第11條
03 情境三

永久植物人狀態

因腦部病變造成植物人狀態:外傷所致者持續超過6個月無改善跡象;非外傷所致(如腦部缺氧)者持續超過3個月無改善跡象。

依病主法施行細則第12條
04 情境四

極重度失智

失智程度嚴重、持續有意識障礙,生活無法自理、學習或工作,且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達三分以上,或功能性評估量表(FAST)達七分以上。

依病主法施行細則第13條
05 情境五

其他經政府公告之疾病

由衛福部公告之疾病,且同時符合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例如運動神經元疾病(漸凍人)、小腦萎縮症、亨丁頓舞蹈症、泡泡龍症等罕見疾病。

依病主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施行細則第4條與衛福部公告內容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陪伴者

這不是您一個人要做的決定。基層診所的諮商現場,會有以下五個角色與您一起坐下來,好好談。

意願人

意願人

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您,是這場對話真正的主角。

二等親內親屬

二等親內親屬

法律規定諮商時須有至少一位二等親內家屬到場陪伴、共同了解。

醫療委任代理人

醫療委任代理人

當您無法表達時代您發聲。若已指定,建議一同出席。

非必要・不可當見證人
醫師

醫師

說明病情選項、臨床條件與法律意涵,回答您的所有提問。

護理師

護理師

全程陪伴說明與文件準備,讓您和家人安心走完整個流程。

嘉樂診所,陪您走完每一步

從電話預約到健保註記生效,我們的家醫與安寧團隊全程陪伴,不讓您和家人孤單面對。

01

電話預約諮商

  • 致電診所安排 ACP 諮商門診時段
  • 說明需準備的證件與資料
02

諮商前準備
(pre-ACP)

  • 提供初步資訊說明
  • 告知邀請二親等家屬
  • 告知醫療委任代理人資格
  • 提供宣導單張
03

與家人共同對話

  • 醫師與護理師共同陪同
  • 與至少一位二等親家屬深入討論
04

完成意願簽署

  • 在醫師與見證人面前完成簽署
  • 確認預立醫療決定書(AD)內容
05

健保卡註記生效

  • 診所協助將文件上傳中央系統
  • 意願正式具有法律效力

我已經簽過 DNR,為什麼還需要 AD?

安寧意願書(DNR)與預立醫療決定(AD)保障的範圍並不相同,AD 提供更完整、更具法律優先權的保障。

比較項目安寧意願書(DNR)預立醫療決定(AD)
適用情境僅限於「末期病人」末期、昏迷、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罕見疾病
人工營養無法拒絕鼻胃管等人工營養可事先選擇不施作鼻胃管或長期管餵
簽署程序簽署即生效需先完成 ACP 專業諮商,再由診所上傳註記
法律效力家屬仍可能代為決定或推翻本人意願優先,具強制法律保障

為什麼選擇嘉樂家醫

我們不只是完成一次諮商簽署,更希望成為您和家人長期可以依靠的醫療夥伴。

完整安寧緩和團隊

醫師、護理師、社工共同陪伴諮商,從醫療到心理層面,一次把話說清楚。

居家安寧照護

當家人希望留在熟悉的家中安養,我們也能提供到宅的安寧照護服務。

家庭醫學整合照護

以家醫背景長期追蹤您的健康狀況,讓預立醫療決定與日常照護接得上。

參考網站

除了嘉樂診所,以下單位也提供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的官方資訊與資源,歡迎進一步了解。

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

提供「預立醫療決定」線上試填版,以及全台安寧照護資源地圖查詢。

前往官網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

提供病主法相關線上課程與教學資源,適合醫事人員與有興趣深入了解的民眾。

前往官網

衛生福利部・病人自主權利法專區

預立醫療決定、緩和醫療照護、器官捐贈相關資訊,並可查詢全台諮商機構聯絡方式、費用與補助。

前往專區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

提供器官捐贈與病人自主權利推廣相關的官方資訊與最新消息。

前往官網

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檔案

想進一步閱讀原始法規與公告內容,可參考以下政府公開資料。

預立醫療線上練習

正式諮商前,建議先透過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提供的「線上試填版」,靜下心想清楚自己期待的醫療照護方式與選項。

請留意:線上試填版尚未經過 ACP 諮商及醫療機構核章、上傳,不具法律效力,僅能作為思考與溝通的輔助工具。填寫完成後,歡迎列印或另存 PDF,諮商當天帶來與我們的團隊核對。

前往線上試填版

常見問答

整理諮商過程中,最常被問到的幾個問題。

Q1

醫療委任代理人的職責是什麼?

當您意識不清、無法親自表達意願時,代理人會依照您預立醫療決定書的內容,代您向醫療團隊表達意願。代理人不能自行做主,一切仍以您簽署的文件內容為準。

Q2

二等親內親屬的範圍包含哪些人?

包括您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等。配偶亦可以代表家屬身分一同出席諮商。

Q3

簽署後的預立醫療決定書可以修改或撤回嗎?

可以。您隨時可以重新諮商、更改內容,或以書面方式撤回,並以最後一次完成健保卡註記的版本為準。

Q4

諮商需要花多少時間?需要付費嗎?

諮商時間依個人狀況約需 60~90 分鐘,屬於健保給付範圍之外的自費項目,實際費用會在預約時為您說明清楚。

Q5

沒有二等親家屬可以出席,該怎麼辦?

若因故無法邀請二等親家屬到場,可事先提出書面說明,經諮商團隊評估後,仍可協助您完成諮商程序。

預約一次,不慌張的談話

歡迎來電,或掃描右側 QR Code 加入 LINE,我們會協助您安排諮商時間、說明需要準備的文件。

診所名稱嘉樂家醫診所
診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五路141號
諮詢專線07-5521542(專員:謝護理師/吳護理師)
行動專線0916-393022(專員:謝護理師/吳護理師)
服務項目ACP 諮商・居家醫療・居家安寧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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